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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的财产权-表演权

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这个定义虽然没有说明什么是表演,但却说明了著作权中的表演权包括的两个重要方面:“现场表演"和“机械表演"。

“公开表演作品"说的是“活表演",或者称为“现场表演",指的是演员直接或者借助技术设备以动作、声音、表情公开再现作品或者演奏作品。将剧本搬上舞台演出、将音乐作品公开表演、朗诵文学作品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演作品,都是现场表演。作者可以自己表演,也可以授权他人表演其作品。

“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指的是“机械表演",机械表演指借助录音机、录像机等技术设备将前述表演公开传播,即以机械的方式传播作品的表演。机械表演包括的范围比较广,使用录放设备公开播送录有表演的唱片、录音带、录像带等属于机械表演,如宾馆、饭店、商店、歌舞厅为顾客播放音乐、歌舞表演等。

表演比印刷更古老,但表演权作为著作权保护却比出版权要晚。表演初于现场表演,著作权保护也于现场表演,无线电广播及录音录像技术发展起来以后,产生了将录制的表演公开传播的情况,因此,各国的著作权法以及相关的国际公约对表演的界定不再局限于现场表演。将现场表演用转播设备直接进行有线播放或者将现场表演录制下来再通过录音机、录像机等技术设备向公众播放,也被视为对作品的公开表演,必须取得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修改前的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五)项规定的表演仅指现场表演,不包括机械表演。我国参加《世界版权公约和伯尔尼公约》以后,为了执行公约,国务院于1992年颁布实施了《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外国作品的著作权人,可以授权他人以任何方式、手段公开表演其作品或者公开传播对其作品的表演。"其中“公开传播对其作品的表演"即指对作品的机械表演。伯尔尼公约第十一条规定:“戏剧作品、音乐戏剧作品和音乐作品的作者享有下列专有权利:(1)授权公开表演和演奏其作品,包括用各种手段和方式公开表演和演奏;(2)授权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其作品的表演和演奏。"公约第十一条之三还规定:“文学作品的作者享有下列专有权利:(1)授权公开朗诵其作品,包括用各种手段或方式公开朗诵;(2)授权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其作品的朗诵。"公约第十一条和第十一条之三的第(一)项指的是现场表演,第(二)项指的是机械表演。根据公约的规定,本条增加规定了机械表演。

表演权所涉及的作品,依前述伯尔尼公约第十一条及第十一条之三的规定,主要体现在戏剧作品、戏剧音乐作品、音乐作品及文学作品中。一般也都是这样规定的。如德国著作权法第十九条规定了“朗诵、表演和放映权",虽然朗诵、表演是与放映权在一条中规定的,但朗诵、表演与放映还是区分得很清楚的。此条规定:“朗诵权指通过个人演出公开演示语言著作的权利。"第二款规定:“表演权指通过个人演出公开演示音乐著作或以戏剧形式公开演出著作的权利。"第三款规定:“朗诵和表演权包括在个人演出的场所之外通过银幕、扩音器或类似技术设备使公众感知到朗诵、表演的权利。"和第二款规定的是现场表演,第三款的规定涉及机械表演。表演权涉及的客体与伯尔尼公约的规定是一致的,即文学作品、音乐作品和戏剧作品。英国没有对朗诵与表演在文字上加以区分,其版权法第十九条笼统规定,“公开表演作品是文学、戏剧或音乐作品之版权所禁止的行为",表演权涉及的也是这三类作品。但是,也有些的表演权涉及的范围更广一些。如美国、法国、意大利甚至扩大到电影作品,这是立法体例的不同。一般说来,表演权主要适用于音乐作品,因为音乐作品很难作为读物供一般人阅读,除了出版之外,表演权是音乐作品拥有的主要著作权,机械表演也主要是针对音乐作品。但是,表演权并不于音乐作品,也应当适用于戏剧、文学作品。本条规定的表演权并未限定具体的适用范围,可以说是较为宽泛的,适用于音乐、戏剧、文学等作品,但不适用于电影作品或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因为电影作品等的放映属于放映权。

机械表演的方式指授权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其作品的表演、演奏以及朗诵。但主要的方式是公开播放载有表演的音像载体。如德国著作权法除了前述第十九条的规定外,第二十一条还规定了“通过音像载体再现的权利",指“通过音像载体使公众感知到对著作的朗诵或表演的权利"。日本著作权法第二条第七款规定,著作权法中的“上演"、“演奏"包括使表演的录音制品再现的行为,并明确规定属于广播、有线播送或上映的除外。伯尔尼公约和有些规定的机械表演方式是非常广泛的,但还有些规定的表演方式更加广泛。根据法国著作权法,表演指以某种方式向公众传播作品,这些方式特别包括“公开朗诵、音乐演奏、戏剧表演、公开展示、公开放映和在公共场所传播远程传送作品"。远程传送的含义是以任何远程通讯方式传播各种性质的声音、图像、文件、数据和信息,向卫星发射作品被视为表演。俄罗斯联邦著作权法第四条对表演定义为:“通过演奏、朗诵、歌唱、舞蹈进行活表演或者借助于技术设备(电视与无线电广播、电缆、电视及其他技术设备)再现作品、唱片、表演、演出;连续放映视听作品(有伴音或无伴音的)镜头。"在这些,机械表演还包括放映作品(如放映电影类作品)和将表演通过广播组织以无线或者有线的方式进行传播。

本条规定的“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即机械表演权的适用范围也是相当宽泛的。但是,不包括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无线播放,也不包括电影作品等的放映,前者是作品的广播权,后者是作品的放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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